长期困扰东莞村民的宅基地“办证难”“确权难”问题,即将迎来重大突破。近日,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《东莞市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计划以更灵活、更包容的政策,为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农房与宅基地办理确权登记、颁发不动产权证,妥善处理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。
六类人群可申请给老房子确权
“以前想给老房子办个证,要么身份不符,要么材料不全,跑断腿也办不下来。”说起宅基地确权,不少村民满是无奈。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大亮点,便是突破性扩大申请主体范围,除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、本村(社区)居民外,明确六类特殊情形也可作为申请主体。
这六类人群包括:因继承、受遗赠、结婚、离婚分割等合法取得房屋的;原是本村村民,后因升学、服兵役、购房、就业、服刑等原因迁出户口的;按政府统一规划,因扶贫搬迁、新农村建设等使用宅基地建房的;1999年1月1日前非农业户口居民(含华侨、港澳台同胞)合法取得宅基地或房屋的;华侨原农村房屋坍塌后经批准重建的;以及其他经批准取得宅基地建房的。
“希望政策能够真正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。”横沥镇村民陈伯感慨,他早年因购房将户口迁出,老家房子一直无法办证,“若新政策能够落地,那就可以给老房子‘上户口’,心里踏实多了!”
面积认定实施“弹性处理”
除了放宽主体,面积认定更显“人性化”,告别以往“一刀切”,实行分类确权、弹性处理。
1982年前建成的房屋,只要未改建重建,经村组审核、公告30天无异议、镇街通过后,按实际面积确权,不受现行标准限制。
1982年-2019年建成的,用地面积等于或小于≤150平方米/户,按实际面积确权;超150平方米但“一户一宅”的,按150平方米确权,超出部分注明备注,待后续拆迁、改建时再按新规处理。
一户多宅的,面积总和等于或小于150平方米可全部确权;超150平方米,可在范围内选一处或多处确权,不分割、不分宗。
房屋方面,层数不超4层(不含楼梯间)、总建面等于或小于600平方米的,按实际确权;超600平方米的,按600平方米确权,超出部分备注。“我家房子建了5层,总面积680平方米,以前根本不敢想办理产权证,现在有希望了!”有市民对新政策很期待。
严守红线,违法建筑绝不“洗白”
政策释放红利的同时,也划出清晰“红线”。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、违法建筑合法化。
意见稿明确,以下情形一律不予登记:占用耕地、永久基本农田、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区域;位于减量发展图斑、拆迁更新项目、重大项目红线内;房屋不具备居住功能;被司法机关裁定拆除、查封;存在权属争议;以及政府限定的其他情形。
同时,城镇居民违法购宅基地、社会资本下乡建别墅会馆、违法圈占买卖宅基地、合作建房、“小产权房”等,全部排除在确权范围外。宽严相济,既保障村民合法权益,也守住耕地保护和规划底线。
拟在今年试行,线上线下均可办理
该实施细则拟于2026年起试行,有效期5年,到时将配套发布《东莞市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工作指引》。办理流程简化为:申请—村组审核—镇街批准—提交资料—村社出具材料,支持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。
目前,征求意见已进入倒计时,社会各界人士可在4月30日前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或信函提交建议。
新政落地有助于解决东莞农村宅基地“登记难、确权难、流转难”问题,明晰产权、保障权益、激活资产,为乡村振兴注入动力。
意见反馈渠道
1、网上提交:登录“东莞市农业农村局”网站提出意见建议。
2、信函方式: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科林先生
【请在信封备注:东莞市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意见】
3、咨询电话:0769-22830865